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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报道处,加入志愿者队伍程序导读

新手报道处,加入志愿者队伍程序导读

一:关于临沂志愿者网:
          1:主管单位:共青团临沂市委
青年志愿者协会.     
  
2:临沂志愿者网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志愿者提供网上交流平台,发扬沂蒙精神,以更好的践行平等,友爱,团结,互助 的志愿者精神。
             
     
二:加入志愿者队伍导读.
     
    第一步:注册成为光荣的志愿者。           

关于志愿者重新注册的通知
   

        为规范志愿者档案,保障志愿者活动持续,有效开展。临沂市青年志愿者协会决定自即日起对已注册的志愿者重新建档。档案编号统一为276。。。。。。字样。同时接受新志愿者注册。
    注册志愿者要求:请携带身份证(或者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1寸彩色照片1张。
    注册地址:地址1:临沂市青年志愿者协会办公室(青少年宫学前班楼2楼)。
                      地址2:临沂市社会福利院志愿者办公室(志愿者之家)
    注册时间:临沂市青年志愿者协会办公室:每周六上午10点--下午3点。
                      临沂市社会福利院志愿者办公室(志愿者之家)每周六上午8点30分--11点

    咨询电话:朝华:13905393683
                      QQ:696029
备注:去协会之前请先短信联系,以确认有无值班人员


         
第二步:参加临沂市青年志愿者协会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第一次参加活动请携带身份证(或者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1寸彩色照片1张。

             
二:注册成为论坛会员。新会员论坛注册直接由论坛管理人员后台添加。
            注册志愿者登陆论坛一般方式:1:用户名(真实姓名)
                                                              2:登陆密码:志愿者注册编号后3位数字。


     

请认真阅读以下附录
附录一:
临沂市青年志愿者协会简介

    临沂市青年志愿者协会成立于2005年4月,是经临沂市民政局注册的、共青团临沂市委直管的我市唯一的青年志愿者社团组织。
该协会是由全市志愿献身社会公益与社会保障事业的各界青年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群众组织,是山东省青年志愿者协会、临沂市青年联合会的团体会员。
协会服务于和谐临沂的建设大局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基本需求,通过组织和指导临沂青年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提高青年的全面素质,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推动社会协调发展和全面进步。
    协会现有集体会员33个,个人会员16.4万人,会员遍及三区九县各行各业。协会奉行自愿、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原则,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近年来,协会在共青团临沂市委的领导下,围绕市委市政府一创六建的总体部署,结合临沂的实际情况,组织全市的青年志愿者相继开展了“青年志愿者洁城”、“青年志愿者一助一”、“青年志愿者共创省级文明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卫生城市”、“参与志愿服务、共建和谐社区”等活动,受到党政领导和人民群众的好评。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临沂市青年志愿者协会将在共青团临沂市委的正确领导下,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团结带领全市广大青年志愿者,积极投身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中,为建设开放、富裕、文明、生态、美丽的“大临沂、新临沂”奉献青春和力量。
本协会的住所在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路57号。
电话:0539-8312291。

附录二:
中国注册志愿者管理办法
颁布机关:共青团中央
颁布时间:2006年11月7日
实施时间:2006年11月7日
关于印发《中国注册志愿者管理办法》的通知
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引导、鼓励广大青年和社会公众参与志愿服务,为和谐社会建设贡献力量,共青团中央在2002年颁行的《中国青年志愿者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的基础上,结合志愿服务事业的新发展,制定了《中国注册志愿者管理办法》。制定并实施《中国注册志愿者管理办法》,对于进一步规范志愿者注册工作,加强注册志愿者管理,实现志愿者注册和服务的“两个便利化”,深入推进社区志愿服务和谐行动,壮大志愿者队伍、传播志愿服务理念、夯实志愿服务事业的基础具有重要意义。现将《中国注册志愿者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共青团中央
2006年11月7日
中国注册志愿者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志愿者注册工作,加强注册志愿者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志愿者(Volunteer,也称志愿人员、义工、志工)是指不以物质报酬为目的,利用自己的时间、技能等资源,自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的人。
第三条注册志愿者(China Registered Volunteer)是指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在共青团组织、志愿者组织注册登记、参加服务活动的志愿者。
第二章注册
第四条基本条件
(一)年满十八周岁或十六至十八周岁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者;十四至十八周岁者,须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
(二)具备参加志愿服务相应的基本能力和身体素质。
(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注册机构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注册机构
市(地、州、盟)、县(市、区、旗)、乡(镇、街道)以及大中专院校团组织、志愿者组织为志愿者注册机构。社区和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中学的团组织、志愿者组织(含志愿者服务站、服务队、服务团队等),经所在地注册机构同意可以开展志愿者注册工作。
第六条注册程序
(一)申请人直接到开展志愿者注册工作的团组织、志愿者组织提出申请或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提出申请,填写《志愿者注册登记表》。
(二)注册机构对申请人进行审核。
(三)审核合格,注册机构向申请人颁发“中国注册志愿者证”、“中国志愿者”胸章。注册证上标注全国统一的注册号(即注册志愿者的身份证号);注册机构可根据实际需要,为注册志愿者编制本地管理服务号码。
第三章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权利
(一)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二)接受相关的志愿服务培训。
(三)要求获得从事志愿服务的必需条件和必要保障。
(四)优先获得志愿者组织和其他志愿者提供的服务。
(五)对志愿服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所赋予的权利。
(七)可申请取消注册志愿者身份。
第八条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团组织、志愿者组织的相关规定。
(二)每名注册志愿者每年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不少于20小时。
(三)履行志愿服务承诺,传播志愿服务理念。
(四)自觉维护团组织、志愿者组织和志愿者的形象。
(五)自觉维护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六)自觉抵制任何以志愿者身份从事的赢利活动或其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行为)。
(七)履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团组织、志愿者组织规定的其它义务。
第四章志愿服务
第九条志愿服务
(一)志愿服务是指志愿者组织、志愿者服务社会公众生产生活和促进社会发展进步的行为。
(二)志愿服务范围主要包括:扶贫开发、社区建设、环境保护、大型赛会、应急救助、海外服务等。
(三)团组织、志愿者组织根据服务对象的需求,向注册志愿者发布服务信息、提供服务岗位,志愿者按照相关要求开展志愿服务。注册志愿者也可按照相关规定自行开展志愿服务。提倡具有相同服务意向和志趣爱好的注册志愿者在团组织、志愿者组织指导下结成志愿服务团队开展服务。
(四)注册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应通过与志愿者组织或服务对象签定服务协议书等形式,明确服务内容、时间和有关的权利、义务。未满十八周岁的注册志愿者可参加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志愿服务。
(五)各级团组织、志愿者组织可依托服务需求相对集中的社会公益机构,通过签定协议、命名挂牌等形式创建志愿服务基地,探索建立志愿者经常性、就近就便开展志愿服务的有效机制。
第五章组织与管理
第十条组织机构
(一)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秘书处负责全国注册志愿者工作的规划、协调和指导。
(二)省级团委、志愿者协会根据本地区、本系统的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广泛推行志愿者注册制度。根据实际需要,也可直接开展志愿者注册工作。
(三)市、县两级团委应普遍建立志愿者专门工作机构和志愿者协会,安排专人负责志愿者注册和管理工作。
(四)县级以下基层团组织应通过建立志愿者协会、创建志愿者服务站、培育志愿服务伙伴、发展志愿者服务队和服务团队等形式,广泛开展志愿者注册工作,实现志愿者注册和服务的便利化。
(五)注册机构及其下属的团组织、志愿者组织负责志愿者的管理服务,建立健全宣传动员、注册登记、管理培训、考核评价、激励表彰等制度。
第十一条日常管理
(一)注册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后,由服务对象或组织者提供志愿者的服务时间、服务内容等证明,注册机构及其下属团组织、志愿者组织予以认定。服务时间为实际服务时间(不含往返时间),以小时为单位计量。
(二)注册机构应建立健全注册志愿者档案管理系统,逐步实现网上注册和管理,促进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三)注册志愿者使用全国统一的标识。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时,注册志愿者应佩带以全国统一标识为主体图案的标志。志愿者旗帜和服装以红、蓝、白为基本色调。
(四)注册机构可在重大活动时或定期组织志愿者进行宣誓。志愿者誓词:我愿意成为一名光荣的志愿者。我承诺:尽己所能,不计报酬,帮助他人,服务社会,践行志愿精神,传播先进文化,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五)注册志愿者培训工作主要由注册机构及其下属的团组织、志愿者组织负责,对注册志愿者申请人进行志愿服务基本理念培训,定期向注册志愿者提供志愿服务相关技能等方面的培训,向志愿者骨干提供专门的培训,提高志愿者的服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六)团组织、志愿者组织应落实和保障注册志愿者的权益。探索和完善注册志愿者服务时间储蓄制度,使注册志愿者在本人需要帮助时,优先得到志愿者组织和其他志愿者的服务。
(七)对拒不履行义务的,注册机构可取消其注册志愿者身份。
(八)注册志愿者在志愿者组织安排的志愿服务过程中对服务对象造成损害的,由志愿者组织承担责任;志愿者组织承担责任后,有权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注册志愿者追偿。
(九)如服务对象在接受服务过程中对注册志愿者造成损害,志愿者组织应当支持受损害的注册志愿者向有关服务对象追偿损失,并提供必要的帮助。
(十)注册志愿者可在团组织、志愿者组织指导下参加管理工作,成为管理型志愿者。发挥管理型志愿者和志愿者骨干的能动性,探索志愿者自我管理的有效途径。
第六章激励和表彰
第十二条团组织、志愿者组织依据已认定的注册志愿者服务时间,实行星级认证制度和奖章授予制度;结合注册志愿者服务业绩,推荐其参加评选表彰活动。
第十三条星级认证制度
注册机构根据志愿者注册后参加志愿服务的时间累计,认定其为一至五星志愿者。星级志愿者佩戴相应标志。
(一)志愿者注册后,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30小时的,认定为“一星志愿者”;
(二)志愿者注册后,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60小时的,认定为“二星志愿者”;
(三)志愿者注册后,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100小时的,认定为“三星志愿者”;
(四)志愿者注册后,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200小时的,认定为“四星志愿者”;
(五)志愿者注册后,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300小时的,认定为“五星志愿者”;
(六)注册机构对星级志愿者认定后,在其注册证及相关标识上进行标注。
第十四条奖章授予制度
团组织、志愿者组织根据志愿者注册后参加志愿服务的时间累计,授予不同级别的志愿服务奖章。
(一)注册志愿者自获得“五星志愿者”后,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500小时的,由地(市)级团委、志愿者协会授予奖章。
(二)注册志愿者自获得地(市)级奖章后,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800小时的,由省级团委、志愿者协会授予奖章。
(三)注册志愿者自获得省级奖章后,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1000小时的,由共青团中央、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授予奖章。
(四)连续专门从事志愿服务超过6个月的,可视情况直接授予地(市)级及以上级别奖章。
(五)奖章获得者名单应及时报上级团组织、志愿者组织备案。奖章授予可视实际情况定期举行。
第十五条各级团组织、志愿者组织主要依据注册志愿者的服务业绩,参考服务时间,定期组织开展评选表彰活动,授予志愿者荣誉称号。
第七章附则
第十六条长期在中国内地工作、学习、生活的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和海外华人华侨及外国人申请注册的,由注册机构会同有关部门按相关规定办理。
第十七条本办法的修改、变更、解释权属于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秘书处。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02年颁布的《中国青年志愿者注册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附录3:
网站注册会员发帖权限的几点解释

为加强网站的规范性,杜绝恶意发帖行为,论坛对注册会员的发帖施行积分管理制度,相关解释如下:

1:网站注册会员网名尽量以中文为主,通俗易懂,在参加志愿者活动时便与登记.
2:发帖权限以知州为界,知州以上(含知州)允许发帖.

3:参加活动的网站注册志愿者积分奖励另行讨论安排.
附录4:
临沂志愿者论坛版主,注册会员管理规定
1:本网站隶属共青团临沂市委青年志愿者协会。

2:不得在论坛发布亲日、崇洋媚外等帖子。

2:网上信息真假难辨,有风险,请各位谨慎行事,出现问题,后果自负,论坛不予受理。

3:对不符合各板块内容的帖子一律删除或移贴。


4:对恶意刷屏删贴者,在本版发布国家法令法规所禁 止的色情贴、反动贴,以及有暴力倾向的帖子等。青年志愿者协会将协调有关网监部门追查相关责任人,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5:本版块倡导文明、诚信、和谐,请各位发帖人自律、自重;对言论、头像及签名有违本版宗旨的一律删贴,屡教不改者,封其IP严惩不贷。

6:请朋友们到相应版块发帖,并诚邀大家积极参与交流!

愿我们大家共同努力,各项工作负责人、各版斑竹各负其责、共同做好我们大家的论坛!在相应的组织领导下认真工作,推动临沂志愿者活动合理、健康有序、持续发展。
    谢谢合作!!

注意:本公告的条款在临沂志愿者qq群:36195511同样适用。
注意]所有版主必读

各位版主朋友们,随着本网站的开通,现在进入试运行中,首先感谢大家对本论坛的支持,为了把论坛真正的做到为志愿者所用,给大家真正提供交流的场所,促进志愿者群体的发展,希望大家能做到以下几点:

一、职责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论坛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论坛形象。
2:保持必要的时间来积极回复、评点网友文章,引导版块走向,协调版内讨论气氛,正确引导网友参与讨论。保持版面清洁,及时删除违规贴、垃圾贴,转移灌水贴。(在删除和转移帖子时要通过论坛短消息或其他方式通知该用户,并礼貌说明缘由)
3:及时维护版块的正常秩序,主动调解版内纠纷,善待网友,认真回答网友提问,疏导为主,慎用权力,虚心接受建议与批评,严禁使用任何攻击、谩骂性词汇,倡导与人为善,提高亲和力。
4:随时关注论坛事务中有关管理事项的更新并予以配合、实施,关注本论坛热点话题,提出诚恳的批评和建议,严禁拉帮结派组建小团体,发扬团队精神。
5:出现个人不能或不便解决的问题时,应及时向总版主和管理员通报,服从论坛的统一管理。

二:请销假
  1:版主三天以上不能上线参与管理的,应在站务管理区专帖告假或短信告知管理员,以便同版版主和管理人员更好的安排版务工作。情况紧急者,可托他人代为请假。
2:请假日期到期后,应于最后假期的第二天到该帖销假。

三:免职
有下列行为的,论坛管理人员有权免去其论坛职务。
1:滥用职权、声望低落或民愤过大的。
2:不以论坛大局为重,组建小团体,带头煽动挑起事端,损害论坛声誉的。
3:不能履行好管理职责,不积极回复,认真点评的。
4:未按规定要求请销假,无故离岗5天以上的。
5:被论坛认定不再适合担当版主职务的。
6:论坛管理人员执行免职权限时不再通知本人.免职决定在论坛站务管理版块设免职公告

四:申请、辞职
    1:申请:有意申请版主的会员可以通过到相应板块(站务管理)发贴申请。
申请版主程序:
  (1)、仔细阅读
临沂志愿者网站版主,注册会员管理规定
  (2)、在站务管理版块提交版主申请
  (3)、申请内容:
    网名
    志愿者注册号码
    上网时间
    申请版块(最多2个)

(4)、管理员审核通过
(5)、开通相关权限
    2:因某些原因无法继续担任论坛职务者,可至站务管理区发贴申请取消职务,并注明理由。对于为论坛做出特别贡献的离任版主、总版、管理员将被加为贵宾,以示感谢。
五:附则
规章制度是一个团队的根本,适当的约束也是为了明天的辉煌,因为我们的初衷是建设好这个我们共有的家园,为临沂志愿者们营造一个良好的网上交流平台,希望大家共同遵守为谢。

愿我们大家共同努力,各项工作负责人、各版斑竹及本论坛通讯员各负其责、共同做好我们大家的论坛!在相应的组织领导下认真工作,推动临沂志愿者活动合理、健康有序、持续发展。
    谢谢合作!!

本规定自2007年11月7日起开始施行

发布:临沂市青年志愿者协会 

           
临沂志愿者网     


         

         

 



   
本帖被评分 4 次
最后编辑朝华 最后编辑于 2009-01-08 09:2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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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你们!
我也是临沂人`不过现在北京上大学!参加的志愿者活动很多~以前在山东的时候也曾关注过义工联盟的活动!
希望大家能够做好~为我们美丽的城市做点贡献!
全力支持!
-------------一个城市
------------------------------------------一种生活
永远    超强无敌  笑傲江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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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新手报道处

欢迎浩洋的加入,相信我们一定能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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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新手报道处

我也注册成功了!
有时间就做志愿者,有困难请找志愿者, 有能力就支持志愿者
每人点燃一根火柴,或许就可以温暖整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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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菲儿
你的积分怎么那么多啊?
有时间就做志愿者,有困难请找志愿者, 有能力就支持志愿者
每人点燃一根火柴,或许就可以温暖整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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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月等你升到中级会员 就有1000积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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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也来报道啦!!:)
只要人人都献出一份爱
      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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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来报道:)
梦在远方,化成一缕幽香,随风飘散你的模样.菊花残 满地伤,花落人断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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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来报到了!!!!!:)
大家继续努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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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he~~hello~谢谢香菲儿  很高兴认识你们啊 ~大家可以加我QQ 114030126 有什么事可以联系``等 回临沂的时候一定会去参加你们活动的 `呵呵 `还是 支持!!
-------------一个城市
------------------------------------------一种生活
永远    超强无敌  笑傲江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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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俺今天刚刚注册成功了,前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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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还不能发图片!
郁闷!
人本是是人,何必刻意做人!
  世本是是世,何必精心处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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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时候可以正常使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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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道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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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报个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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